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市人社局批复意见,经襄阳市某单位委托,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程序规范、过程公开、接受监督。
二、招聘岗位条件与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年满18周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的职业能力;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5.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服务意识强,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有相关证书)。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襄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要求及工作内容
1.讲解员1名。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一定文字综合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工作内容:负责单位日常讲解接待工作,新媒体运营及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其他: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性格开朗,沟通协调能力强;
(6)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四、薪资待遇及上班地点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市财政局核定的襄阳市“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保障标准扣除根据规定应办理的社会保险项目后按月发放,缴纳五险,享受双休及法定节假日。(实发工资3500元/月左右)
上班地点: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五、招聘安排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入职手续办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 9 月 15 日至2025年 9 月 18 日18:00截止;
2.报名地点: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襄城区芙蓉路芙蓉园写字楼,导航可定位“襄城人才超市”),现场报名请在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报名;
3.联系人:0710-3602679。
网络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投递至邮箱29903049@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岗位。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须注明报考岗位,所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最高毕业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1张(贴在《报名信息登记表》相应位置,照片背景色无特定要求);
5.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张等;
(四)资格审查
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前来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直接参加面试。
(五)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公司提前24小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考核形式:考核采取结构化方式;
4.接受考核人员数量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考核不通过、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据此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拟聘公示与入职
聘用拟聘用人员在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事宜(合同为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劳务派遣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环节除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外,特殊情况会通过短信、电话等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个人通讯顺畅;
(二)本次招聘不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有关的参考读物及考试资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招聘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所列内容由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